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 陳俊、周暢)中央領導同志近日在一次專題會議上指出,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要害是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黨委要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要守土有責,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
      強調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一項新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持續發力反腐倡廉,法紀約束日益強化,一批“蒼蠅”“老虎”受到查處和追究。接連挖出的腐敗案件既振奮人心,也說明反腐倡廉形勢依然嚴峻。尤其是一些案例表現出來的“情人反腐”“網絡反腐”現象表明,一些地方和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黨委的主體責任發揮不到位,該抓的沒抓起來,該管的沒有管好。
      從以往強調“全面領導責任”到現在強調“主體責任”,要求各級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僅要進行領導,而且必須是執行者和推動者。“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不是一句空話,黨委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
      一個地方、一個部門黨風政風出現問題、出現腐敗案件,主要責任在黨委。黨委的領導權、管理權同時意味著責任,核心是選人用人、管理幹部的責任。大量腐敗案例警示,一些黨委選人用人積極大膽,教人管人馬馬虎虎。一些黨委領導對幹部隊伍特別是領導幹部身上出現的作風問題不願提、不願管,怕得罪人,怕承擔失察、監督責任,影響自己前途,直到“東窗事發”才被迫檢查、整改。
      事實證明,不正之風和幹部腐敗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從“小疾病”長成“大毒瘤”。這與有關黨委缺乏敢管敢抓的擔當精神、沒承擔好主體責任有很大關係。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舉措,打掉了一些領導幹部“忍一忍就過去”“反腐一陣風”的僥幸心理。各級黨委應乘勢而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就能形成人人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原標題:新華時評:反腐倡廉要害是落實“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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